鱼类混养必须明确的四个方面

鱼类混养必须明确的四个方

(1)混养方法。混养包括三个方面:①各种饲养鱼类的混养,即在同一鱼池内混养的鱼类可达7种-l0种;②同种鱼不同龄的混养,一般为1龄和2龄的鱼混养,有时一个龄级还包括若干种规格;③异种异龄的混养,即同一鱼池混养多种鱼类,而每种鱼又有不同龄级和规格。

(2)混养原则。混养的鱼类能在同一水体中和平共处,不相互残害和吞食;对水质和水温(生长期间的水温)要求相似;如能栖息水层和食性各异,并能互利,则最为理想。

(3)混养的优点。混养可合理利用饵料和水体,充分发挥养殖鱼类之间的互利作用,可获成鱼和鱼种双丰收,能提高产量和降低成本。

(4)合理混养。混养虽有许多优点,但不能随意混养。不合理混养常会因鱼类之间食料与生存空间的竞争和一些鱼类对其它鱼类直接侵害,而使鱼的生长或成活受影响,从而导致产量下降。